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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1+X数字创意建模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2024-08-01 15: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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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确保我校有序开展学习成果转换,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 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土木工程专业(本科)、财务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

2.X 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 20%。

(3)根据《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每个X证书可以兑换的课程学分总和不超过8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1)初级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核心类课程的4学分。

(2)中级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核心类课程的6学分。

(3)高级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核心类课程的8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为确保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学分认定和转换程序。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具体程序为: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学生获得成果后于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喀什大学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交所在学院办理。

(2)学院审核;

学院负责学生递交材料的收集,并进行初审工作,并出认定意见。

(3)教务部门审批;

教务处根据院级审核意见,对所有申请的学习成果转换进行审核认定。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经学生申请、学生学院认定及教务处审核可转换成我校对应课程,按我校课程的代码、名称及学分登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学习成果的成绩转换对应的分数。学生申请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以一次为限,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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