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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道职业学院1+X城市轨道交通乘务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2024-07-29 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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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我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和人才培养,打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融通,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依据《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转换工作的公告》,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 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参与X证书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必修课程,包括专业课及其实践性教学环节等。

2.X 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X证书学分转换应依据各教学系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见附件1)执行。

2.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3.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25%。

4.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每个X证书转换的课程学分不能超过该课程所规定的学分。

5.一个X证书最多能与两门课程进行转换,其中只能与一门专业核心课程进行转换。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各专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初、中和高级X证书所能转换的相关专业课程。

各试点教学系参照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制定X证书与相关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

各试点专业负责填报转换规则表和确认信息表(见附件1、2),经教学系初审,教务处复审,主管教学院长最终审核确定。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资料:学生在取得X证书之后可向X证书试点教学系提出申请,填写《四川铁道职业学院X证书学习成果转换申请表》(见附件3),提交所获得X证书及相关佐证资料的复印件。2.教学系审核:教学系初步审核申请表及佐证资料,填写《教学系X证书学习成果转换汇总表》(见附件4),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资料到教务处。3.教务部门审批:教务处对教学系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学校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后,教务处备案转换课程学分认定结果后反馈给各试点教学系。试点系将审批获得通过的学生信息通知到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录入学生成绩。4.学分银行认定:学生自愿提出申请,教务处按规则办理并及时在学分银行备案转换结果。

三、成绩管理

符合学习成果转换办法的课程,学生可免修免考相关课程,该门课程成绩记为X证书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成绩。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说明

1.学生提交的X证书学习成果转换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X证书学习成果转换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学院相关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2.本办法自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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