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X大数据分析与应用证书、1+X界面设计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1+X证书制度的顺利开展,促进教育综合改革,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 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高职专业(层次)的理论类课程、实践类课程等。
2.X 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 6%。
(3)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1)初级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某类课程(比如:理论课程)的学分。
(2)中级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某类课程(比如:理论课程)的学分。
(3)高级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某类课程(比如:理论课程)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学生获得X证书后于X证书有效期内每学期第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佐证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
(2)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负责学生递交材料的收集,组织院级教学委员会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进行初审工作,并于一周内给出认定意见。
(3)教务部门审批:教务部门采用书面审核或答辩审核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审核认定,然后报校级教学委员会批准,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申请复核和结果认定:1+X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学生可以按转换规则在线申请学分认定,若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三、成绩管理
取得X证书并提出转换申请的学生,通过转换审核认定后, 其申请的X证书课转换成绩按学校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说明
1.学生必须在取得其所学专业相关的X证书后方可提出学分成果转换认定申请。
2.此办法试行期间,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
1+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