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X垃圾焚烧发电运行与维护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2024-07-08 14: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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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推进学院1+X试点工作走向深入,深化三教改革,进一步响应《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规范X证书与学院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 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供用电技术专业(高职)的《供配电线路》、《检修专项实训-10KV不停电》;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高职)的《锅炉设备》、《垃圾焚烧发电仿真》;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高职)的《电厂锅炉》、《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仿真实习》等专业课程和实践类课程。
2.X 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10%。
(3)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的理论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专业所在系审核;
(3)教务部门审批;
(4)培训评价组织审核;
(5)学分银行认定。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依据学院相关制度参照执行。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院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说明
学生申请学分转换的课程需是学生所在专业的开设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