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1+X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证书、1+Xweb前端开发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服务学生成长和高质量就业,深入推进1+X 证书制度试点,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 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 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学校高职相关专业的理实一体类课程、实训类课程等,具体见 X 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附件 1)。
2.X 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 X 证书实现转换,多个 X 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每个 X 证书转换不超过 2 门专业核心课程,学生获得所有 X 证书可转换的课程不超过 3 门。
(2)X 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 20%。
(3)每个 X 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一般不超过 8 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1)初级 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 1 门专业核心课程的学分。
(2)中级 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 2 门专业核心课程的学分。
(3)高级 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 2 门专业核心课程的学分。
(4)同一种X证书,无论等级,只能转换一次,一般以获得该X证书的最高等级计。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X证书转换课程学分申请表(附件2);
2.二级学院审核,每月20日集中向教务处提交X证书转换课程学分审核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申请表;
3.教务处审批,每月28日前向二级学院反馈审批结果;
4.学生根据反馈结果,登录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资料,学校线上审核;
5.学分银行认定。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按照以下规则登记:1.X证书考核记录分数的按原分数(百分制)登记;2.X证书考核有多个科目的,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分数。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说明
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
2.X证书转换课程学分申请表
3.X证书转换课程学分审核汇总表科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