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1+X网店运营推广证书、1+X智能财税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课程教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果的互通机制,实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融通,规范 X 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 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 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
污水处理证书(中级)主要包括工业分析技术专业(高职)的《污水处理》课程。
智能财税证书(初级)主要包括会计专业(高职)的《纳税实务及实训 2》课程。
网店运营推广证书(中级)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专业(高职)的《网店运营》课程。
研学旅行策划与管理(EEPM)证书(初级)主要包括旅游管理专业(高职)的《旅行社计调与外联实务》课程。
民航旅客地面服务证书(初级)主要包括空中乘务专业(高职)的《民航地面服务》课程。
运动营养咨询与指导证书(初级)主要包括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高职)的《运动营养咨询与指导》课程。
汽车运用与维修证书(中级)主要包括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高职)的《汽车基础电器系统故障诊断与维修》、《汽车空调系统故障诊断与维修》课程和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高职)的《汽车电器系统故障诊断与维修》课程。
Web 前端开发证书(初级)主要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高职)的《HTML5+CSS3》课程。
建筑工程识图证书(初级)主要包括建筑室内设计专业(高职)的《建筑室内设计制图》、《建筑室内设计 CAD》课程。
物流管理证书(中级)主要包括物流管理专业(高职)的《物流成本管理》课程。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 X 证书实现转换,多个 X 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 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 10%。
(3)每个 X 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1)初级 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理论课、实践课、理实一体化课程的学分。
(2)中级 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理论课、实践课、理实一体化课程的学分。
(3)高级 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理论课、实践课、理实一体化课程的学分。
二、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专业系审核;
(3)教务处审批;
(4)培训评价组织审核;
(5)学分银行认定。
三、成绩管理
转换的课程成绩按“良”或 85 分记录。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规定
学生申请学分转换的课程需是学生所在系部开设的课程
1+X 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