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1+X网店运营推广证书、1+X室内设计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推动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和学校1+X试点工作走向深入,打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融通,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包括X证书试点中职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专业实训课程等。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转换同一门课程。
(2)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 20%。
(3)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校内可转换的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X证书可转换为国家学分银行学分(见附表),同时可转换为学校学生奖励学分(依《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处理)。
二、制订学时学分转换规则
1.学校学分银行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根据上级文件研究制定《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学习成果转换办法(试行)》。
2.学校学分银行建设工作小组根据 1+X证书考证的开展情况,拟定1+X证书的学时学分转换规则,定期对涉及证书的学时学分转换规则进行审定(目前学校 1+X证书学时学分转换规则见附表)。
三、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建立个人学习账户。学生在国家学分银行系统建立个人学习账户;
(2)登记学习成果。学生在个人学习账户中登记所持有的X证书等各类学习成果信息;
(3)审核学习成果。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科审核学生登记的各类学习成果信息;
(4)认定学习成果。培训评价组织认定学生登记的各类学习成果信息;
(5)存储和积累学习成果。学分银行比对个人学习账户中的学习成果类型、等级、对应学分等信息,自动记录其学分。
(6)查询学分成果。学生可以登陆学分银行信息平台查询本人学习成果的存储和积累情况。
四、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依据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执行。
五、学分登记转换时限
学生获得X证书后一个月内自行登录国家学分银行系统个人学习账户登记学习成果并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科在收到转换申请后三个月内完成校内审核。
1+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