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旅游职业学校1+X汽车运用与维修证书、1+X研学旅行策划与管理(EEPM)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2024-05-21 15:39:34
1071浏览
佳木斯市旅游职业学校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初级)的实践类课程、研学旅行策划与管理专业(初级)的理论类和实践类课程等。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 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 5%。
(3)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初级 X 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基础类和核心类理论与实践课程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教务部门审批;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由教务处审批备案。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佳木斯市旅游职业学校1+X证书试点专业学分转换工作。
1+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