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1+X Web 前端开发证书、1+X财务共享服务证书、1+X业财一体信息应用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2024-05-14 16: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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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推动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和推进我校“1+X”试点工作走向深入,打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融通,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X证书试点中职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专业实训课程等。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总数不得超过8学分。
(3)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初级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课程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专业组审核;
(3)教务部门审批;
(4)培训评价组织审核;
(5)学分银行认定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依据学校的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规定
学生申请学分转换的课程需是所在专业的开设课程。本规定只适合于学校X证书试点专业。
1+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