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职业教育中心1+X计算机视觉应用开发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2024-05-13 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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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推进我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走向深入,进一步贯彻落实“职教20条”,深化学校三教改革,规范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计算机应用专业(中职)的计算机视觉应用开发(初级)理论课和实践课。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 5%。
(3)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初级计算机视觉应用开发证书只能转换本校计算机应用专业计算机视觉应用开发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专业教研组审核;
(3)教务部门审批;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由专业教研组负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核实确认,班主任负责填报学籍表。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计算机视觉应用开发(初级)证书后,在计算机视觉应用开发(初级)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五、补充规定
本规定只适合于计算机应用专业计算机视觉应用开发1+X试点工作。
1+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