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职业学院1+X幼儿照护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扎兰屯职业学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院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我院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转换,充分实现书证融通、课证融合,规范X证书与我院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我院目前 1+X 证书试点为“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主要对应专业是学前教育专业(高职层次)和医学护理专业(高职层次)。
根据我院 1+X证书试点对应专业及层次,确定X证书(等级)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包括学前教育专业(高职层次)的《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医学护理专业(高职层次)的《营养与膳食》《眼耳鼻咽喉口腔护理》等专业理论课程和实践类课程。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每个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4学分,X证书能够转换的专业课程的学分总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课程总学分的 10%。
(3)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总量不得超过职业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我院目前 1+X证书试点为“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只能转换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课程学分和护理专业《营养与膳食》《眼耳鼻咽喉口腔护理》课程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X证书转换专业课程学分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X证书复印件);
2. 学生所在专业系部审核;
3.学院教务处审批;
4.培训评价组织审核;
5.学分银行认定。
三、成绩管理
转换专业课程的成绩登记依据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试行)”参考执行。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必须在X证书有效期内向学院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需认定课程必须是在课程开设学期内提出转换申请。
五、补充规定
学生申请学分转换的课程必须是学生所学专业中对应转换规则的开课课程。
1+X 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