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卫生学校1+X失智老年人照护证书、1+X母婴护理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2024-04-23 16: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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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卫生学校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为确保试点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规范有序开展学习成果转换,规范1+X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依据《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1+X 证书(初级)能够转换的课程,失智老年人照护证书主要包括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中职)的基础护理学、中医养生康复技术及综合实训等课程;母婴护理证书主要包括护理、助产专业(中职)的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母婴保健及综合实训等课程。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学分。
(3)X证书能够转换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30%。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X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理论课程或实训课程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将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上传至国家学分银行系统。
三、成绩管理
转换课程的成绩登记(根据本校的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X证书后,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1+X 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