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旅游商贸学校1+X智能财税证书、1+X网店运营推广证书、1+X幼儿照护证书,学分银行可转换课程学分
2024-04-22 1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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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旅游商贸学校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推进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以及学分银行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实现课证双向互认,同步推进学分银行建设,规范职业等级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与原则
1.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职业等级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主要指职业等级证书试点专业的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课程。
2.X证书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对应一个职业等级证书实现转换,且课程内容与要转换职业等级证书考核内容相匹配。
(2)职业等级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毕业总学分的10%。
(3)每个职业等级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
3.相同等级转换原则
职业等级证书只能转换本校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课程的学分。
二、X证书转换的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职业等级证书试点工作办公室审核;
(3)教务部门审批。
三、成绩管理
职业等级证书转换成相应课程成绩,要记录备案,且成绩管理要依据学校的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效期
学生取得职业等级证书后二年内可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1+X 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